图书馆关于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07-05-08  浏览次数:次  新闻作者:何会  摄影:  来自:图书馆    责任编辑:

为了使毕业生顺利办理在图书馆的有关手续,现将有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:

1. 应届毕业生到图书馆办理手续之前,一定要把所借图书还清。还清借书后,即可按照学院安排的时间到图书馆一楼咨询台办理手续。

2. 所借图书如有损坏或遗失,以购同版本或新版本图书赔偿为原则,赔偿图书必须整洁、完好,盗版、污损图书恕不接收。

3. 毕业生若在图书馆三楼的视听区帐号上有余额,请持本人一卡通到三楼综合服务台办理转帐业务。具体办法是:请自己找认识或愿接收的低年级同学,将余额转到对方的帐号上即可。

4. 图书馆联系电话:62436111(刘老师),13526635001(馆长)。

图书馆

2007.05.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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