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书馆关于师生寒假借还书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05-12-26  浏览次数:次  新闻作者:朱居正  摄影:  来自:图书馆    责任编辑:

为满足广大读者寒假学习需要,经研究,寒假期间借阅图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 借书量:

学生3册。(文学类图书限1册,文法系学生除外)

教师15册。(文学类图书限2册)

职员8册。(文学类图书限2册)

二、 借书期限:

2005年12月26日开始至2006年2月28日止。

三、 注意事项:

1.12月26日之前已借出图书或所有12月26日之前续借图书不能视为寒假借书。

2.寒假所借图书务必在2月28日之前还清。

3.读者借书时请仔细检查,若发现污损、涂画者,应加盖“已损毁”章,否则,还书时发现上述情况应由借阅者负责。

4.读者务必爱护图书,不得丢失或损坏,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加倍赔偿。维护图书文献的完整性,是每位读者应尽的义务。

图书馆

2005.12.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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