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书馆关于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07-05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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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何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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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图书馆
为了使毕业生顺利办理在图书馆的有关手续,现将有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:
1. 应届毕业生到图书馆办理手续之前,一定要把所借图书还清。还清借书后,即可按照学院安排的时间到图书馆一楼咨询台办理手续。
2. 所借图书如有损坏或遗失,以购同版本或新版本图书赔偿为原则,赔偿图书必须整洁、完好,盗版、污损图书恕不接收。
3. 毕业生若在图书馆三楼的视听区帐号上有余额,请持本人一卡通到三楼综合服务台办理转帐业务。具体办法是:请自己找认识或愿接收的低年级同学,将余额转到对方的帐号上即可。
4. 图书馆联系电话:62436111(刘老师),13526635001(馆长)。
图书馆
2007.05.0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