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集中处理无人认领遗留物品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5-03-07  浏览次数:次  新闻作者:图书馆  摄影:图书馆  来自:图书馆    责任编辑:郑晶

亲爱的读者朋友们:

为维护图书馆整洁有序的阅览环境,消除安全隐患,图书馆将对新老馆内上学期末集中清理的个人遗留物品进行处理,请大家于3月20日前尽快前来认领,3月20日以后将按照无主物品进行集中处理。

请广大读者朋友相互转告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。感谢您对图书馆工作的理解与配合!

以下是遗留物品的具体领取地点:

1、老馆清理的遗留物品统一存放在老馆一楼期刊阅览室。

2、新馆一楼清理的遗留物品统一存放在一楼综合服务台。

3、新馆二楼清理的遗留物品统一存放在新馆二楼217室。

4、新馆三楼、四楼清理的遗留物品统一存放在新馆三楼311室。

5、新馆五至七楼清理的遗留物品统一存放在新馆五楼503室。

 图书馆

2025年3月7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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