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集中处理无人认领遗留物品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6-03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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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胡芳
复审:何会
终审:杨延林
摄影:
来源:图书馆
亲爱的读者朋友们:
为维护图书馆整洁有序的阅览环境,消除安全隐患,图书馆将对新老馆内遗留的个人物品进行集中清理,请大家于3月20日17:00前尽快前来认领,3月20日以后将按照无主物品进行集中处理。
请广大读者朋友相互转告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。感谢您对图书馆工作的理解与配合!
以下是遗留物品的具体领取地点:
1、老馆清理的遗留物品统一存放在老馆一楼期刊阅览室

2、新馆一楼清理的遗留物品统一存放在一楼综合服务台

3、新馆二楼清理的遗留物品统一存放在新馆二楼217室

4、新馆三楼、四楼清理的遗留物品统一存放在新馆三楼311室

5、新馆五至七楼清理的遗留物品统一存放在新馆五楼503室

图书馆
2026年3月10日